方寸聚九州——邮品(二)

11984 |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交际处公函封寄东北人民政府高副主席(高崇民)邮政公事封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交际处公函封寄东北人民政府高副主席(高崇民)邮政公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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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交际处公函封寄东北人民政府高副主席(高崇民)邮政公事封,有沈阳2月12日到达戳,北陵2月13日投递戳,另有东北人民政府红色公章及沈阳包裹组附戳。中央政府部门使用邮政公事业务极为少见
高崇民(1891—1971),辽宁省开原县人,曾任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第四届政协全国委会副主席、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等职,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共产主义的忠诚战士。崇民同志立场坚定,襟怀坦白,刚直不阿,光明磊落,无私无畏,他以民主人士身份努力为党工作,几十年如一日。崇民的一生是不断追求真理追求革命的一生。他的革命业绩与实践,处处展现了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崇高的共产主义思想。毕生奋斗堪为人杰。周恩来总理称他是“东北人的榜样”。